這個禮拜教會的道理班
 講婚姻聖事的福傳師
 也是個未婚女子。
  
 不過,陳老師來以自身的經驗分享。
(雖然我也姓陳,但這個陳老師不是我。)
   
 未婚,對婚姻是否還是比較有點理想性?
 (偶的中文嚴格來說,不素那麼的好啦!
  以修辭學來挑剔,毛病素狠都的啦!)
   

 婚姻,是愛情的墳墓?
 那愛情是婚姻的墓碑囉?
 沒有墓碑的墳墓,
 埋葬的~叫「無名氏」。
 我們的父母、祖父母以前的那些輩的人家,
 在愛情婚姻的國度裡有多少「無名氏」?
   
 大家都是這樣傻傻過日子。
(啊!不然咧?)
 誰去計較有沒有墓碑啊?
   
 不肯這樣傻傻過日子的人,
 就要像唐吉哥德,
 穿愛情的盔甲,戰婚姻的風車。
 或是,穿婚姻的盔甲,戰愛情的風車?
 (真真是累死人!都死會了還不得安寧。
 你是不會閒著沒事,想辦法自己造墓碑嗎?)
   
 我是個特權控,凡事都想有個豁免權。
 記住,在任何人的愛情婚姻領域裡,
 如果人數大於二,

 我永遠不是小三,只是個外交官!
   
 (拜託,我有自己的國家好嗎!
  我只是不小心被派到一個烏煙瘴氣的國度裡,
  倒楣的把自己搞得一身「錯賽氣」。
  再說,你們的國家高興搞多少人,
  是你們自己國家的事,
  你們是要相安無事,或是要不安於室
  倒底關我甚麼事?
  我終究只是外交官,
  我沒事幹嘛介入人家的國家事務和政爭啊?)
   
 重點是:
 任務完成,或是任期一到,
 我的訓練永遠是眼都不眨頭也不回的走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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