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禮拜教會的道理班
講婚姻聖事的福傳師
也是個未婚女子。
不過,陳老師來以自身的經驗分享。
(雖然我也姓陳,但這個陳老師不是我。)
未婚,對婚姻是否還是比較有點理想性?
(偶的中文嚴格來說,不素那麼的好啦!
以修辭學來挑剔,毛病素狠都的啦!)
婚姻,是愛情的墳墓?
那愛情是婚姻的墓碑囉?
沒有墓碑的墳墓,
埋葬的~叫「無名氏」。
我們的父母、祖父母以前的那些輩的人家,
在愛情婚姻的國度裡有多少「無名氏」?
大家都是這樣傻傻過日子。
(啊!不然咧?)
誰去計較有沒有墓碑啊?
不肯這樣傻傻過日子的人,
就要像唐吉哥德,
穿愛情的盔甲,戰婚姻的風車。
或是,穿婚姻的盔甲,戰愛情的風車?
(真真是累死人!都死會了還不得安寧。
你是不會閒著沒事,想辦法自己造墓碑嗎?)
我是個特權控,凡事都想有個豁免權。
記住,在任何人的愛情婚姻領域裡,
如果人數大於二,
我永遠不是小三,只是個外交官!
(拜託,我有自己的國家好嗎!
我只是不小心被派到一個烏煙瘴氣的國度裡,
倒楣的把自己搞得一身「錯賽氣」。
再說,你們的國家高興搞多少人,
是你們自己國家的事,
你們是要相安無事,或是要不安於室
倒底關我甚麼事?
我終究只是外交官,
我沒事幹嘛介入人家的國家事務和政爭啊?)
重點是:
任務完成,或是任期一到,
我的訓練永遠是眼都不眨頭也不回的走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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