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始發表時間:奇摩部落格『不搭嘎的魔法屋』
首次發文時間:2012/07/02 10:02
因為當時年輕,除了上課時是老師的角色之外,
私底下和小朋友相處,其實更像是一個大朋友。
(我不太喜歡把某些職業神聖化。
志向和抱負之於我,應該是努力去執行,
而不應該只是畫大餅給人家看。
文起八代之衰,道濟天下之溺----這是韓愈
至聖先師-----這是孔子
用祂的保血洗盡世人的罪惡,被釘在十字架上的----這是耶穌
教育之道無他,愛語榜樣而已----這是福祿貝爾……
而我只是跟所有的小朋友一樣,
是一個也曾經調皮搗蛋不聽話,讓父母師長頭痛的人物! )
因此,這件事,我當然~
也會抓時機,給這個讓我
在家長面前----或許也早早被告到校長主任那兒去了
丟進顏面的死傢伙消遣一下:
『陳oo,聽說,你老爸一拿起棍子打你,你就跑給他追喔!』
原本很開心來跟我543的傢伙,笑容登時如太陽被隱在雲後般從臉上撤除。
我實在不想讓他以為我準備給他『誦經』,
-----根據我平常對他的觀察,這是已經築起很濃厚的防衛心的現象。
因此,我趕緊幫我們雙方找台階,緩和一下箭拔弩張的氣氛:
『是怎樣?你是覺得你爸爸年紀大了,不這樣強迫他運動是不行的,
所以,跑給他追,對吧?』
大概是他覺得老師說的這個一定與事實悖離的推測很好笑,
竟然噗哧地笑了出來。
(O.K.緊張解除!)
『可是,我沒有這樣教你吧?』
此時此刻,我身邊一定會有另一堆「弄臣」型的小朋友,
點頭如搗蒜的附和老師的說法:
『對呀!老師是說,棍子大枝的才可以跑,小枝的不可以跑!』
(其實,我會覺得教書快樂,是因為,
有時跟小朋友八卦西、八卦東真的很好笑 ----- 又好氣又好笑!
我承認,我一向喜歡有趣的學生勝過功課好的好學生!)
『哼! 項(誰)叫阮爸達便(每次)槌呀(棍子)哪榎(拿)起來,
叨供(就說)伊ㄇㄟ(他要)共(打)呼我夕(死)!
是妳說不可以害父母犯殺人罪ㄟ!』
教學現場的懸案:大杖 v.s. 小杖--------------------2 of 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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